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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人事司、中国医学科学院关于公开选拔药用植物研究所所长的公告

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(以下简称“药植所”)成立于1983年,是世界五大药用植物专业研究机构之一。 在国家中药现代化和产业化项目中,承担着中草药种质资源保存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的制定与实施、中药材标准对照品的研究、中药资源普查、中药新药研制等重大科研任务。

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和《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》有关精神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所长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职位

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所长1名。

二、任职条件

(一)基本条件。

1.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。

2.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。

3.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。

4.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国外(或境外)大学或研究机构助理教授或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任职经历的,不受专业技术职务限制。

5.年龄55周岁以下(1956年11月30日后出生)。

6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7.身体健康。

(二)职位要求。

具有药物(含中药)或生物学相关专业背景,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国际知名度;熟悉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,并具有胜任职务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、较丰富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;在研究和解决本领域的基础性、战略性、综合性、瓶颈性问题上有创新思路;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独立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。在国内外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较高影响因子的学术论文;独立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国家重大、重点科研课题(项目),或主持过国际同类重点科研项目。

三、选拔工作程序

(一)公布信息。

(二)公开报名。

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,任职资格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。

(三)资格审查。

(四)根据报名情况,进行考试,经组织考察、体检等程序,确定拟任人选。具体程序另行通知。

四、待遇及管理

(一)所长任职后享受相应级别待遇。

(二)实行任期制和试用期制。聘期4年,试用期1年。

五、报名要求

(一)需提供的材料: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;有关证件,如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历学位证书、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。

(二)报名人员需填写、提交《报名登记表》(可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网站下载)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,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传送电子版。

(三)报名截止时间:2012年11月30日。

(四)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(五)联系方式

联系单位:卫生部人事司干部处

中国医学科学院人力资源处(组织部)

联 系 人:陈建辉  张建兵

电    话:(010)6510 5979  (010)6879 2864

传    真:(010)6525 6517

邮    箱:zzb@pumc.edu.cn

地    址:北京东单三条9号  中国医学科学院人力资源处(组织部)

邮    编:100730

选拔公告刊登在卫生部网站、健康报、科技日报、中国卫生人才网、科学网。

 

附件:报名登记表.doc

 

卫生部人事司  中国医学科学院

2012年10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