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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协和医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结题审计服务比选公告


一、采购需求

(一)项目基本情况

根据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(以下简称院校)创新工程结题验收工作要求,需采购事务所开展结题审计工作。拟采购的事务所应熟悉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制度规定,具有相关审计经验。能够服从院校项目结题审计工作安排,参加统一培训,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。

(二)审计服务的具体范围

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涉及创新工程结题审计的项目4个,具体信息如下:

(三)服务要求

1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的有关规定,遵照客观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业务;

2独立完成审计任务,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审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审计机构;

3需在开展审计工作前,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的工作方案,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,方可开展审计工作;

4对在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;

5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出具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;

6按照委托方的要求,制定严格的审计质量保证措施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反映和记录审计的情况,并对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负责;

7未经委托方批准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,更不得对外提供、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;

8不得向项目单位收取任何费用,提出与审计内容无关的要求,更不得借审计之机承揽其它业务;

9不得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审计结论和审计报告。

10采购人保留安排具体任务的权利,中标人承担的任务均由采购人安排。

11采购人提出的其他相关服务要求。

(四)进度要求

1合同签订后,根据采购人时间安排,启动审计工作。

2根据院校创新工程结题审计工作安排,在规定时间完成4个项目的结项审计工作,分别出具审计报告。

(五)合同期限:

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至项目结题审计约定的所有工作完成后终止。

二、参选人资格:

(一)参选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,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,包括法人、其他组织和个人。

(二)参选人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

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三)参选人应熟悉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制度规定,具有相关审计经验。

三、比选评分方法及标准

(一)评分方法:综合评分法。

(二)评分标准:

四、报名时间和方式

自比选公告发布至2021年4月8日17:00。将公司信息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发送邮件至zczx@cams.cn,公司信息包括参选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所投项目名称,项目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、电子邮箱。

五、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

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4月9日9点(北京时间)

评审时间:2021年4月9日14点(北京时间)

响应文件密封后在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或邮寄到采购人联系地址。本项目比选过程采用评审专家以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进行评审,不需要供应商现场汇报。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。

六、比选评审地点:北京协和医学院第三会议室

七、项目预算:人民币11.5万元

八、公告期限:从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

九、采购人信息

采购人名称:北京协和医学院

采购人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号

联系人:司老师、李老师

联系电话:010-65105553/5954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北京协和医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4月2日